问题 | 怎么要回给小三的钱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该问题,我们建议您首先尝试与对方进行诚恳的协商,如果双方仍然难以达成共识,女性当事人可以站在"被赠与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立场,通过法律途径向法庭提出申诉,力争追回其配偶赠予小三的相关财务资产;
其次,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家庭所拥有的财产均属于夫妻双方共享共有,夫妻双方都各自享有对财产的平等处理权; 再者,小三将被视为恶意第三方,无法得到法律认可,将共同财产无偿赠送给她,无疑严重侵害到了妻子的财产权益,因此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往往会作出判定,认为此赠与协议无效,并勒令小三归还相应财产。 最后,为了成功追回相关款项,收集证据至关重要。 建议您重点关注以下方面的证据收集: 包括但不限于您丈夫往小三账户转款的详细记录、对方的信用消费状况、银行账户资金流动情况,以及是否具备有效的消费票据等等。 同时,也可考虑获取对方的录音或书面证明等其他证据材料,但请务必确保您所取得的证据及其取证手段的合法性与正当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六百六十三条【赠与人的法定撤销权及其行使期间】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六百六十五条【撤销赠与的法律后果】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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