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贷一直我妈在还离婚我爸有份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婚后父母替子女偿还房屋贷款,在离婚时将如何裁定处理?大致可以分为两种情况来看待:
首先,若该房屋登记在父母名下,并且购房之初的首付款和每月还款皆出自于父母而非夫妻二人的共同收益,那么这个房屋便无法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其次,若该房屋登记在夫妻任何一方或者两人名下的话,便需要进一步分析购房行为发生在婚期之前还是之后。 若是在婚期前购买的,且产权证上显示的是子女本人的名字,那么这便属于该方的个人婚前财产,离婚后势必无需参与到此项财产的分割中去。 针对离婚时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也参照了以下几种具体办法: 首先,若涉及的孩子年龄在两岁以内,通常会判给母亲来抚养。 但若在此过程中母亲存在法院定义的特定情形,父亲方亦有权提出请求获取抚养权。 其次,如果父母双方能够达成合意,商议出两岁以下儿童跟随父亲生活的合适方案,且这种选择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成长,那么法院也会视为合理并予以批准执行。 再者,若涉及的孩子年龄在两岁及以上,家庭中的父母双方都希望子女能跟随他们其中任意一位居住的话,此时需要考虑的并非仅仅是母亲的一方意愿。 对于十岁及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父母亲之间对业已成年的子女跟随哪一方生存方面产生争端的话,法院在相关考虑因素中可能会参考子女自身的看法与意愿。 至于离婚时夫妻间财产的划分问题,遵循的是以下四个基本原则: 第一,最大程度地发挥双方自行商量解决的能力,尽可能由夫妻双方坐下来协商解决财产分配事宜; 第二、不厚此薄彼,更不能因性别差异产生不公平的待遇; 第三、保障子女权益以及应尽量照顾无过错方; 最后,当一方因为承担较多的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义务付出较多的责任心时,在离婚之际享有向另一方请求补偿的权利,这也是法律所赋予的正当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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