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证加女方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后将配偶姓名加入房产证内,这种行为可以被理解为夫妻双方对于其中一人所持有的个人财产所有权作出了新的约定,因此应该被认定为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如果房产证上已经登记了另一方的名字,那么这意味着另一方对该房产享有产权比例。然而,当涉及到分割房产的时候,并非仅仅按照对半分的原则来处理。对于具体的分割方式,如有相关协议的话则遵循协议中的规定,如果没有协议的话,我们须要综合各方面的因素去考量,比如各方对房产投入的资金和努力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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