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办的房产证还可以再分割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此有几种情形需要指出:首先,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配偶一方以前婚前所购房屋的全部购房款已经全数支付完毕,在婚后取得了相应的房产证,那么此部分房产理应被视为该方的个人婚前财产。
在离婚诉讼中,另一方将不得对此提出任何分割请求。 其次,如果此处于婚姻关系中的夫妻各方选择以共同财产来进行购置房屋行为,并且直到离婚之后才获得了新的房产所有权证书,无论房产证最终落户在哪一方或双方名下,都应当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共有财产。 离婚之时,法院通常会采取平均分配的方式进行财产分割处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七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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