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一方故意不理拖着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当一方存心不理睬并且拖着离婚诉讼不办时,另一方有权利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进行公告送达。
这样一来,即便对方拒绝接收诉讼相关的材料,法院依然能够依照法律规定来开展审理工作。 比如,在一些情况下,对方可能出于各种原因故意躲避诉讼,而公告送达就能够确保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让法律的公正性得以体现。 2.应当积极地提供各类相关的证据,像那些能够证明感情已经破裂的实际依据等。 具体而言,可以是分居已经满了两年的相关证明,比如双方在不同住所居住的证据、通信记录等;也可以是对方有重婚行为的证据,如与他人领取结婚证的证件或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证据;还可以是对方有虐待等重大过错行为的证据,像受伤的照片、医疗记录等。 这些证据能够有力地促使法院尽快作出判决,让离婚诉讼能够得到及时的处理。 3.如果对方存在恶意拖延离婚诉讼的行为,那么可以向法院申请采取强制措施,例如限制其高消费等。 通过这种方式,给对方施加一定的压力,让对方意识到拖延诉讼的后果,从而促使其配合离婚诉讼的进程。 这样可以避免对方无限制地拖延诉讼,保障另一方的合法权益。 4.与此同时,必须要保持与法院的密切沟通,及时了解诉讼的进展情况。 按照法院的要求,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比如按时提交相关材料、参加庭审等。 只有这样,才能够确保离婚诉讼能够顺利进行,最终得到一个公正的判决。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夫妻感情破裂,小朱想离婚,小李存心不理睬并拖着离婚诉讼不办。小朱积极准备能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如分居满两年的居住证据等,但小李仍拖延。小朱向法院申请公告送达,还想申请对小李采取强制措施,期间小朱一直保持与法院密切沟通。 案情分析: 1、小朱在小李拖着不办离婚诉讼时申请公告送达是合法的,这保障了诉讼正常进行。 2、小朱积极提供感情破裂证据符合规定,有利于法院尽快判决。 3、小朱申请对小李采取强制措施合理,可避免小李无限制拖延,保护小朱权益。 4、小朱与法院密切沟通按要求办事,能确保诉讼顺利进行得到公正判决。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