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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必须要在登记地办理吗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一般来说,通常情况下,离婚这件事,得在婚姻登记地去办理离婚登记的手续。
不过,如果夫妻当中有一方离开自己的住所地超过了一年时间,那另外一方要是起诉离婚的话,这种案子,就可以由原告所在的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来管辖。
另外,要是夫妻双方都离开住所地超过了一年,这时候有一方起诉离婚的案子,就由被告经常居住的地方的人民法院来管辖。
要是没有经常居住的地方,那就由原告起诉的时候被告所居住的那个地方的人民法院来管辖。
所以,可别以为离婚就一定得在登记地办理,得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来选择合适的管辖法院。
而且不管是在哪个地方办理离婚,都得严格符合法律规定的那些条件和程序,可不能随便乱来。
这样才能保证离婚这件事合法、合理地进行下去。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丽结婚后,小朱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小丽欲起诉离婚,其认为应在婚姻登记地办理,而小朱则认为可在小丽住所地法院起诉,双方产生争议。此外,小胡和小静夫妻双方均离开住所地超一年,小静起诉离婚时,对于管辖法院也存在分歧。

案情分析:

1、对于小朱和小丽的情况,根据相关法律,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可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小丽可在自己住所地法院起诉。
2、对于小胡和小静的情况,夫妻双方都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若小胡有经常居住地,则由其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若没有,就由小静起诉时小胡居住地方的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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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1 12:2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