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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双方同意离婚冷静期必须等30天吗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离婚冷静期通常是30天。
在离婚流程中,双方必须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并且要提交相应的材料。
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的那一天起,在接下来的30天内,如果任何一方改变了离婚的想法,都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而当这30天的规定期限届满后的30天内,双方则应当再次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没有申请,就会被视为自动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
不过呢,存在一些特殊情况。
比如说一方患有重大疾病,或者出现失踪等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即使经过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但是如果双方又分居满一年,并且其中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那么就不会受到30天冷静期的限制。
所以,一般情况下,当双方都同意离婚时,需要等待30天的离婚冷静期。
这一规定旨在让双方在离婚决策上更加慎重,避免因一时冲动而做出不可挽回的决定。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提交材料后进入30天离婚冷静期。期间小朱反悔想撤回申请,小李却坚持离婚,后冷静期届满,小李在接下来30天内未按时去领离婚证。此外,小胡患重大疾病,法院判不准离婚,分居一年后小胡再次起诉离婚。

案情分析:

1、小朱在冷静期内有权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符合法律规定,因其在规定期限内改变想法。
2、小李未在届满后的30天内申请发给离婚证,按规定应视为自动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3、小胡因特殊情况再次起诉离婚,不受30天冷静期限制,符合相关法律特殊情形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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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7 18:49: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