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冷静期内可以起诉对方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冷静期这个特定的时间段内,通常是不允许起诉对方的。
离婚冷静期具体指的是从婚姻登记机关接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开始,一直到往后的三十天这段时间。 在这三十天里,倘若任何一方内心并不想离婚,那么他就有权利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的请求。 不过呢,当这三十天的期限满了之后,如果其中一方没有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而在这个期间另一方选择起诉,这种情况下,法院是会受理该起诉的。 这主要是因为离婚冷静期的设立初衷,是为了给双方都提供一段足够的时间,让他们能够冷静地去思考这段婚姻关系,避免因为一时的冲动而做出离婚的决定。 但这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在实际的法律应用过程中,由于不同的地区可能会存在一些差异,所以具体的法律适用情况也可能会有所不同。 因此,如果您在离婚相关方面有任何法律需求,我们强烈建议您咨询当地专业的律师。 他们能够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为您提供更准确、更具针对性的法律建议,帮助您更好地处理离婚相关的事务。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进入离婚冷静期。在冷静期内小朱不想离婚欲撤回申请,小李却想尽快离婚并起诉小朱,婚姻登记机关未受理。30天期满小朱未撤回申请,小李再次起诉,法院受理。 案情分析: 1、离婚冷静期内,通常不允许起诉对方,目的是给双方冷静思考的时间,避免冲动离婚,所以小李在冷静期内起诉小朱,婚姻登记机关不受理是合理的。 2、30天期满一方未撤回申请,另一方起诉,法院会受理,这是保障当事人有通过诉讼解决婚姻问题的权利,因此期满后小李起诉,法院受理符合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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