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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冷静期后可以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吗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在离婚流程中的冷静期过后,通常是具备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的可能性的。
按照相关的法律条文来看,从婚姻登记机关接收到离婚登记申请的那一天起,在接下来的三十天时间内,倘若其中任何一方不愿意继续离婚了,那么就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的请求。
这里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前面所提到的规定期限届满之后的三十天时间里,双方必须要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如果没有进行申请的话,那么就会被视为已经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
所以,在冷静期届满后的这三十天时间范围内,当事人依然拥有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的机会。
不过需要大家注意的是,一旦撤回了申请,离婚程序也就此终止了。
如果之后当事人还是想要离婚的话,就需要重新去办理相关的手续,不能再按照之前的流程继续进行了。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登记申请,进入30日冷静期。冷静期过后,在接下来的30日里,小朱反悔不想离婚了,但小李想尽快领取离婚证。小朱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小李认为小朱此举不合理。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冷静期过后的30日内,任何一方不想离婚都可撤回申请,小朱的做法符合规定。
2、虽然小李想领取离婚证,但小朱有撤回申请的权利,一旦小朱撤回,此次离婚程序终止,若双方之后仍想离婚,需重新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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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6 22:15: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