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离婚不需要冷静期可以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般来讲呀,办理离婚这件事儿呢,通常是要经过30天的冷静期哒。
不过呢,这里有两种特殊的情形哦。 其一呢,要是协议离婚的过程中,其中一方存在胁迫另一方的行为,那被胁迫的这一方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啦,请求撤销这段婚姻,这种情况下就不需要经过那个30天的冷静期啦。 其二呢,要是通过法院判决离婚的话,那就不存在什么冷静期的规定啦。 要是双方都自愿离婚呢,那就得先提交离婚登记申请哦,然后经过30天的冷静期之后呢,双方还要再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去申请发给离婚证哟。 要是在这30天当中,有一方反悔了,那他就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呢。 要是30天的冷静期到期之后的30天之内呀,双方没有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去申请发给离婚证,那就相当于自动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啦。 总而言之呢,一般情况下办理离婚是需要有冷静期的,但是要是遇到特殊的情况,那就可以不适用这个冷静期啦。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协议离婚,按规定提交了离婚登记申请进入30天冷静期。但小朱怀疑小李在签订离婚协议时有胁迫自己的行为,小朱想直接起诉撤销婚姻跳过冷静期,而小李认为应遵循正常离婚流程,先完成冷静期,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若小朱能证明小李存在胁迫行为,根据法律规定,小朱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婚姻,这种情况可不经过30天冷静期。 2、若小朱无法证明胁迫行为存在,则需按照正常流程,在冷静期后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否则将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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