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冷静期需要双方到场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冷静期这一规定,其核心在于让夫妻在决定离婚这一重大事件时,能有一段冷静思考的时间。
夫妻离婚时,政府为了避免冲动离婚,强制要求双方暂时分开。 从法律角度来看,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起的三十日内,若任何一方改变主意,不想离婚了,就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在这三十天的期间内,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这一步骤非常关键,因为只有双方都到场,婚姻登记机关才能对双方的意愿进行准确核实,确保离婚程序的合法合规。 如果一方未到场,那么离婚登记程序就无法正常推进,可能会导致后续一系列的法律纠纷和麻烦。 比如,可能会影响到财产分割的公正性,或者对子女的抚养权归属产生不确定性。 所以,为了避免这些不必要的麻烦和风险,在离婚冷静期,双方都务必要到场,认真思考自己的决定,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和家庭的稳定。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决定离婚,他们到婚姻登记机关提交了离婚登记申请。进入三十日离婚冷静期,期间小朱改变主意不想离了,但小李坚持离婚并要求小朱配合三十日到期后到登记机关领离婚证,小朱拒绝。而小李认为小朱必须配合。 案情分析: 1、按照规定,离婚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可撤回申请,小朱不想离婚有权撤回,小李不能强迫。 2、在离婚冷静期结束时,必须双方亲自到场申请离婚证,一方不到场无法推进离婚登记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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