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冷静期过后再次离婚还需要冷静区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冷静期制度有着明确的适用范围。
1、它仅仅适用于初次申请离婚的情况。 当离婚冷静期届满后,如果双方依然坚定地决定离婚,那么就可以直接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这个过程无需再次经历冷静期。 2、然而,倘若其中一方选择起诉离婚,并且经法院调解后和好,那么就不存在再次起诉的期限限制; 但如果调解无效,法院则会依据具体的实际情况作出相应的判决。 所以,在离婚冷静期过后再次提出离婚时,若是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就不需要再进行冷静期的等待; 若是通过诉讼离婚的途径,就会按照诉讼程序来进行处理。 3、总之,在处理离婚相关事宜时,一定要根据具体所采用的离婚方式来准确判断是否还需要再次“冷静”,以确保离婚程序的合法、合理进行。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为初次申请离婚,在离婚冷静期内小朱后悔,向小李表示不想离了。小李则坚决要离,冷静期届满后,小李要求小朱一同去领离婚证。小朱拒绝,称自己改变主意不想离,之后小李起诉离婚。法院调解和好后,小李又想离婚,想知道再次起诉有无限制。 案情分析: 1、初次申请离婚适用离婚冷静期,冷静期届满一方反悔,另一方无法强迫协议离婚。 2、经法院调解和好后再起诉离婚,不存在再次起诉的期限限制,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 3、不同离婚方式有不同规定,需准确判断程序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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