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协议离婚一方不去可以发离婚证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协议离婚有着严格的程序要求。
首先,必须双方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这是协议离婚的首要条件。 接着,会有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在这期间双方可以重新考虑是否离婚。 如果在冷静期内双方均无异议,那么婚姻登记机关才会予以发放离婚证。 然而,如果只有一方去办理离婚手续,婚姻登记机关是无法为其办理的,自然也就无法发放离婚证。 这是因为协议离婚强调双方的共同意愿和参与,缺一不可。 只有通过诉讼离婚,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离婚,才会有相应的法律文书,但这与离婚证是不同的概念。 总之,协议离婚的合法性和公正性依赖于双方的共同参与。 只有双方都积极配合,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才能顺利完成离婚手续,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和法律问题。 在实际操作中,双方应充分了解协议离婚的流程和要求,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决定协议离婚,小朱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但小李因工作繁忙未一同前往。小朱认为自己已表达离婚意愿,应能办理,婚姻登记机关却拒绝办理,双方就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协议离婚程序,必须双方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小朱单方前往不符合规定,婚姻登记机关拒绝办理是依法行事。 2、协议离婚强调双方共同意愿和参与,缺一不可,这是保障离婚程序合法性和公正性的要求,小朱应与小李共同前往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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