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起诉离婚联系不上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女方决定起诉离婚,然而却联系不上男方。
此时,可借助公告送达的途径来解决。 法院会在诸如报纸等各类媒体上刊登公告,这一公告期通常设定为60日。 在这60天的时间里,尽管男方可能并未实际收到相关通知,但从法律层面来看,已视为送达成功。 2.基于此,法院会依据原告所提供的证据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有条不紊地进行审理与判决工作。 倘若原告能够拿出充足的证据,确凿地证明夫妻之间的感情确已破裂,那么法院极有可能作出准予离婚的判决。 反之,如果无法证明感情已经破裂,法院则可能会判决不准离婚。 不过,这并不意味着离婚之路就此终结,待男方出现后,原告仍可再次提起起诉。 3.在整个诉讼过程中,原告务必积极主动地配合法院的工作,如实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以及相关的证据等资料。 只有这样,才能确保诉讼程序能够顺利地推进下去,避免因各种原因导致诉讼出现延误或其他不必要的麻烦。 案情回顾: 小朱(女)决定起诉与小李(男)离婚,但联系不上小李。小朱向法院起诉后,法院采用公告送达,在报纸等媒体刊登公告,公告期60日。之后法院依据小朱提供的证据和法律规定审理判决。争议点在于小朱能否证明感情破裂从而得到准予离婚判决。 案情分析: 1、若小朱能拿出充足证据证明感情确已破裂,法院可能判准予离婚。 2、若小朱无法证明感情破裂,法院可能判不准离婚,但小李出现后小朱可再次起诉。 3、小朱应积极配合法院工作,提供准确联系方式和证据以保障诉讼顺利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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