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去民政局可以直接离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在协议离婚的情形下,前往民政局就能直接办理离婚手续。
这时候,双方得带上自己的户口簿,这可是能证明自己户籍信息的重要文件; 还有身份证,它能证明自己的身份; 以及结婚证,这是婚姻关系的重要凭证。 并且,双方还要一同签署离婚协议书,把关于离婚的各种事宜都明确写在上面。 然后,亲自去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去申请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会仔细审查提交的这些材料,要是符合离婚的条件,并且经过了三十日的冷静期之后,双方依然都愿意离婚,那才会予以登记,最后发放离婚证。 不过,如果其中一方不同意离婚,又或者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重要问题上没办法达成一致意见,那就不能单纯地通过民政局来直接办理离婚,而得向法院提起诉讼,让法律来帮忙解决这些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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