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在哪里提起诉讼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离婚诉讼通常得向被告的住所地所在的人民法院去提起。
要是被告的住所地跟他经常居住的地方不一样,那就由他经常居住的那个地方的人民法院来管辖。 倘若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域内居住,或者被宣告失踪了,又或者被监禁了,这种情况下,就由原告的住所地人民法院来管辖; 要是原告的住所地和他经常居住的地方不一致,那就由原告经常居住的那个地方的人民法院来管。 特殊情况就像军人的离婚诉讼,要是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离婚诉讼,并且军人这一方是非文职军人,那就由原告的住所地人民法院来管辖。 要是夫妻中有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了一年,而另一方起诉离婚,这样的案件就由原告的住所地人民法院来管辖。 要是夫妻双方都离开住所地超过了一年,其中一方起诉离婚,那就由被告经常居住的地方的人民法院来管辖; 要是没有经常居住的地方,那就由原告起诉的时候被告居住的那个地方的人民法院来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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