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如何证明一方失踪了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证明一方失踪可以通过以下这些途径:首先是登报公告的方式。
在省级及以上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寻找失踪人的公告,这是一种较为正式且广泛传播的手段。 公告期设定为三个月,在这三个月的时间里,信息会向社会大众传播。 如果三个月期满后,依然没有找到失踪人,那么就可以依据此公告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 其次是派出所证明。 向失踪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进行报案,请求派出所出具失踪证明。 派出所会根据一系列的调查情况来作出决定,比如失踪时间超过了特定的期限等。 他们会通过各种渠道去核实相关信息,一旦符合条件,就会为你出具证明。 另外,还有其他相关证据也可以作为证明。 像与失踪人共同居住的邻居、朋友所提供的证人证言,这些证人可以详细说明失踪人长期未在他们的视野中出现,比如几个月甚至更长时间。 还有失踪人所在的单位出具的证明,该证明会详细说明失踪人的工作情况以及失踪的具体时间等。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这些证据必须能够相互印证,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这样才能有力地支持在起诉离婚过程中关于一方失踪的主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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