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个月的离婚冷静期可以提前结束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冷静期通常是不能提前结束的。
它的设立主要是为了让那些在冲动之下想要离婚的夫妻能够冷静下来,仔细思考婚姻的意义,防止因一时冲动而草率地结束婚姻。 在这个冷静期内,只要有一方不愿意离婚,就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而只有当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在冷静期届满后的30日内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时,离婚程序才能够继续推进。 要是一方在冷静期届满后没有申请发证,那就相当于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 离婚冷静期得按照规定的期限一步步走完,不能随意提前结束。 不过,要是出现了特殊情况,比如说一方失踪了,使得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后续的手续,那就要根据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来进行处理。 这也是为了在特殊情况下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让离婚程序更加合理和公正。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