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哪些部分不算建筑面积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最新颁布的国家标准《房产测量规范》规定,有以下十种情况是不能被纳入到建筑面积中来进行计算的。这十种情况具体如下:
第一,高度低于2.20米以下的夹层、插层、技术层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 第二,突出于房屋墙面的结构件、配件、装饰柱、装饰性玻璃幕墙、垛、勒脚、台阶、无柱雨篷等; 第三,房屋之间没有上盖的架空通廊; 第四,房屋的天面、挑台、天面上的花园、泳池等; 第五,建筑物内部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以及建筑物的空间平台以及建筑物的空间安置箱、罐的平台等; 第六,骑楼、过街楼的底层用于道路街巷通行的部分; 第七,利用引桥、高架桥、高架路、路面作为顶盖建筑的房屋; 第八,活动简易房屋; 第九,与房屋室内不相通的房屋间伸缩缝; 最后,据了解,新版的房产测量规范将按照精度等级的不同,分别设定允许的误差范围在±0.26、±0.6、±1.4之内,而旧有的标准则允许面积测量误差为1.4。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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