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纠纷案件法律流程如何启动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涉及房产纠纷之诉讼程序如下:
首先应向所在地法院提交书面诉讼请求以争取立案处理;随后,法院会向涉案双方发出正式受理通知,而在此期间,各当事人有责任筹备好相关的证据资料;紧接着,法院将会向各方送达开庭公告,同时会在七个工作日内向各方明确告知具体的开庭日期;到了约定的开庭日当天,请务必携带齐全所需资料准时到达法庭参加审理;最终,则由法院依据事实与法律法规作出裁决并执行相关的判决结果。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第一百二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第一百二十八条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应当在三日内告知当事人。第一百三十二条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参加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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