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房屋有质量问题怎么赔偿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出现质量问题后,施工方理所当然地应该承担起相应责任这一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主要有三大处理措施可以采纳:
其一是进行必要的修缮或者进行全面性的翻新重建工作; 其二则是适当地减少所涉工程款项; 最后则是按照实际情况作出合理的赔偿损失。 然而,即使在施工方可承担全部责任的情况下,房屋建造者依然需要支付与之对应的工程费用。另据相关法律明确规定,各市县等级别的人民政府及其相应部门应严格遵循相关法规要求,加强对各种建设行为的规范化监管,对于任何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行为,均应依法采取相应的处理手段加以纠正。
法律依据: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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