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不给备案算不算违约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房地产开发企业未按法定法规的严格规定完成备案工作,这无疑会对其行为构成严重的违约行为。在签订预售合同时,大部分的开发商仅会着重强调交房时间及获取房产总证、分户产权证的确切日期,而往往忽视了合同备案的重大意义。尽管这样,若交易各方均能在合同约定时间内顺利履行各自应承担的义务,那么开发商无需被认定为违约一方。
然而,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条款,若开发商无法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文件,那么他们与购买者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便应被视为无效合约;但假设开发商能够在此次诉讼提出前成功地获取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那么这份合同便可以被视为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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