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铺返租乙方如何保障权益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商铺托管未能按委托管理协议执行返租义务这一情况,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以下应对策略:
首先,考虑撤销现行合同,并请求返还已经支付的购房款项,同时针对对方的违约行为进行追责,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以及赔偿损失; 其次,督促对方严格遵守委托管理协议中的各项条款,包括及时支付应得租金,并且对其违约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最后,要求对方按照委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妥善保管商铺,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对于那些在购买商铺之后遭遇开发商违反协议承诺,未能按时返租的问题,当事人可以选择前往当地司法机关递交诉状,申请法律援助,或者尝试通过私下协商来解决相关争议。在此特别提醒大家,一旦合同经过合法签署,其合法性和执行力将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有义务一方未能按照约定履行,就构成了违约行为,那么守约一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或委托管理协议的规定,向该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实际上,虽然开发商以商业承诺的方式提供商铺返租服务具有一定的合同约束力,但是在未来的返租交付过程中,由于企业内部经营变动、重组甚至破产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纠纷的可能性依然较大。因此,开发商在无法保证充分履约的情况下,对外宣传可以返租出售商铺,实际上已经构成了对消费者的欺诈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第五百八十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有前款规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但是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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