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丘购房定金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涉及定金争议的案件通常会出现这样的情形:
首先需要明确确认购房协议的法律效力,若该合同被判定为无效,那么所支付的定金金额理应予以全数无条件的返还;接下来需要详尽审查协议内容是否存在欺诈行为或重大误解等情况,若证实存在此类问题,当事人有权提起诉讼请求撤销本协议,在成功撤销后,先前支付的定金亦须返还当事人。倘若以上各种可能的因素皆无法对案情产生影响,那么根据相关规定,如若买方违反了协议约定,其所支付的定金将不予退还;反之,若卖方未能履行承诺,其必须按照双倍的标准返还定金给买方。若卖方明知应退还定金却拒不执行,买方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追回定金款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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