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铺中途转让租户算违约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店面租赁合约的转让事宜是否构成违约行为,需依据相关法律框架内的合同条款作出判断。若租赁合同明确约定了转让权,那么便可依法进行转让交易;反之,若租赁合同并未规定该项权益,则暂时无法进行转让,这将导致转让协议被认定为效力待定的合同。在这种情况下,房屋所有权人有权选择主张转让协议无效,或者承认其合法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四条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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