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房多卖属于什么诈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说,“一房多卖”现象系指房屋所有人将其自身所有之一套房产同时出售予两位或两位以上的众多购买者。此种行径不仅可能引发合同方面的欺诈争议,更与刑法相关条款所规定的合同诈骗罪具备诸多共同特性,因此已被视为构成合同诈骗罪。合同诈骗罪的基本定义为,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作为其主要动机及目的,于订立或履行合同时,采用欺骗手段获取当事人财产,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程度。而“一房多卖”之所以可能触犯合同诈骗罪,正是由于其契合了合同诈骗罪中所述的,在订立或履行合同时,通过欺诈手段获取对方财产的特点。
然而,若欲判定“一房多卖”的行为人是否构成诈骗罪,则需同时满足以下三项条件: 首先,行为人须具有非法占有购房款项的明确意图; 其次,购房者需存在认识错误; 最后,行为人确实已实际取得购房款项。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