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如何构成欺诈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在销售现房阶段,有商家会把低质量的房屋混同于合格或者优秀品质的房屋来进行销售;
2.同样地,在销售现房方面,有的卖家会故意对房屋的实际面积进行掩盖,以此来谋求巨额利润; 3.对于那些质量达标的房屋,有些卖家可能会有意误导消费者,将其描绘成优质工程,进而获取额外的差价利润; 4.部分商家在售卖房产时,自己明明清楚该房屋不具备进入房地产市场公开销售的资格,却依然这样进行操作; 5.还有些商家会通过虚报最低售价、清盘价等具有欺骗性质的价格策略来进行销售; 6.在销售过程中,有的商家会故意隐瞒开发商的真实身份,或者冒用其他开发商的名义进行销售活动; 7.此外,还有一些商家会采用雇佣他人等手段,进行带有欺骗性质的销售诱导行为; 8.最后,一些商家还会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大众传媒,对商品房进行无法实现的虚假宣传。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四条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发布商品房销售宣传广告,应当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广告内容必须真实、合法、科学、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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