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违约怎么跟房东谈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当购房者决议向开发企业发送解约通知之时;
2.自购房者正式提交解约请求日算起,直至第十五个自然日内,开发商有责任将已交付的全部购房款项无条件地全额返还给购房者,与此同时,亦应全力协助购房者与贷款银行解除或者终止多项相关合约事宜,在整个进程之中,除非在完成上述提及的各类手续及文件华签署之前,开发商均负有为购房者代为偿还应付贷款本金及其利息的责任; 3.开发企业必须全面地退还购房款项。在购房者明确表达解约意愿后,开发商需立即以现金方式将全部购房款项如数归还给购房者,并且妥善处理好公积金监管机构或贷款银行的清偿手续。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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