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交定金签合同吗可以退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定金合同在交付定金之时即告生效。通常情况下,所交纳之定金并不予以退还。以下几种情形则不适用定金罚则:第一,若已交付定金之后,双方当事人就合同内容经过充分磋商,但最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从而导致合同无法正式订立,在此种情形下,定金罚则将不再适用;第二,如一方在约定期间内故意拒绝参与协商或者未经对方允许擅自修改认购书中相关条款,从而导致买卖合同未能够顺利订立,此时应当依照定金罚则执行;第三,由于不可抗力、突发事件以及政策调整等因素导致一方当事人具有合法合理的理由,在此种情况下,定金罚则亦不应被适用;第四,若卖方存在违约行为,一般需向买方双倍返还定金;反之,若买方出现违约行为,则其所缴纳之定金将不予退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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