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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期房延期两年没交房怎么办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在深入探讨有效解决关于延迟交付的问题之前,我们必须明确一个至关重要的法律观念,依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商品买卖合同中所涵盖的标的物所有权自交付之时起即移转至买方,而大型不动产的初次产权认可是通过房地产管理机构所出具的房屋所有权证书予以证明。因此,如果在双方签署的买卖合同中未对交付这一具体事项做出明确规定或暗示,那么我们应将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时间视为实际的交货日期。也就是说,即便房屋已按计划顺利建造完毕并经严格的竣工验收,但若未能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办理手续,便可被认定为交付逾期行为,此时,我们应依照合同约定的赔偿标准向卖方支付相应的逾期违约金。鉴于房屋作为最为常见的不动产类型,其交付流程对于买卖双方均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因此,对于参与房屋交易的各方而言,有必要对交付过程中的每一环节进行详尽规划,并制定明确的协议条款,以最大程度地规避可能产生的各类纠纷。无论何时何地,只要发生交付逾期的情形,购买房屋的买方有权敦促卖方尽快履行交付义务;同时,除要求卖方尽快履行交付义务外,买方亦可依据合同条款追究卖方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时设置样板房的,应当说明实际交付的商品房质量、设备及装修与样板房是否一致,未作说明的,实际交付的商品房应当与样板房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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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1 11:0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