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同意签购房合同可以退定金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无法签订购房合同,那么所缴纳的定金是可以退还给您的。这是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中的第四条明确规定的,即若房地产开发商通过认购、订购或预订等形式,将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担保措施,然而由于当事人一方的原因而未能成功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话,则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对于定金的具体规定予以处理;若是因为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原因,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顺利订立,那么房地产开发商就应该将定金如数退还给购买者。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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