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地产纠纷法院受理流程是怎样的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请务必确认您所欲起诉对象的确切身份信息。若涉及个人被告,可前往其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派出所进行户籍证明文件的打印;若为法人实体(即公司等),则需前往相应的工商行政管理局查阅并获取该公司的基本注册资料。其次,根据具体情况撰写符合规范的民事诉讼状,明确详细地阐述出当事人的身份背景、诉讼请求以及相关的事实依据与法律理由。为了保证判决能够得到有效执行,您还可以考虑向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第三步,将已经准备好的诉讼状及其相关证据材料提交至人民法院立案庭,正式启动诉讼程序。在案件被受理之后,人民法院将会向您发放《案件受理通知书》以及《举证通知书》,同时也会通知您缴纳诉讼费用。若未能在收到通知之日起的七个工作日内按照规定缴纳诉讼费用,人民法院将有权裁定将案件视为撤诉处理。第四步,在立案成功后,人民法院有可能会指定一段举证期限,要求您在此期间内向法院提交所有的证据材料,否则逾期提交的证据将不会被纳入质证环节。第五步,在立案后,人民法院通常会确定开庭日期,并提前通知当事人。开庭当日,请务必准时出席,若因故迟到且无正当理由,人民法院将有权裁定将案件视为撤诉处理。第六步,开庭审理过程中,依次需要经历核实双方当事人身份、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及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开始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官提问、法庭辩论、陈述最后意见、法庭调解以及宣判等多个环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当事人陈述; (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 (四)宣读鉴定意见; (五)宣读勘验笔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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