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房延期违约金是多少合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房屋交付日期逾期所引发的违约金问题,应依据合同的明确规定来衡量其数额。违约金作为一种约定的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应当由双方当事人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协商一致后确定。若双方当事人已经于合同中正式约定违约金的具体金额,则当一方当事人出现违约行为时,应对另一方当事人直接支付该约定数额的违约金;反之,如果在合同中仅约定了违约金的计算方法,那么首先需要按照此方法计算出违约金的具体数额,然后由违约方按照所得结果向对方当事人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在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过程中,如认为违约金的数额过高超出其实际损失,可依法申请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予以适当调整,此处所谓的“过高”是指超过损失的30%,而未超过30%者,则不能被视为过高;同样地,对于收取违约金的一方当事人而言,若认为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其实际损失,亦有权依法申请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予以适度增加,使违约方支付与其损失相当的数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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