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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延期交房还不让看房子怎么办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鉴于开发商交货日期的延误,经过各方催促之后,在合法的期限内,该行为仍未得到改正。然而,如果开发商能提供合理的延期原因,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购房者是无需解除购房合同的。尽管这并非由于不可抗力因素或合同中规定的免责条款所致,但它仍在购房者可接受的范围之内,比如开发商因资金周转困难而导致工程暂停一段时间,现在已经恢复施工等等。在此种情况下,购房者可以选择继续等待,同时向开发商索取违约金作为补偿。若经过催促之后,在合理期限内开发商依然未能履行义务,且无法提供合理的解释或者一味地推卸责任、逃避现实,那么购房者有权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赔偿其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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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2 2:5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