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房延期什么时候开始维权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延期交付房屋出现问题时,唯一合法且有效的途径便是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在此前提下,必须满足以下几个必要的起诉要求方可进行起诉处理:首先,申请人需为与案件存在直接利益关系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形式的组织机构;其次,被申请人必须确切无疑地指明出来;第三,立法申请中应明确表述出具体的诉讼请求以及与其相符的事实和观点;最后,该案件必须在人民法院的受理范围内,并且由受诉人民法院拥有管辖权。延期交付房屋的行为,本质上属于一种违约行为,因此,相关责任人应当承担起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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