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装修公司延期交房该怎么解决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涉及到房屋装修逾期交付的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探讨其相应的处理措施和策略。首先,对于合同的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针对卖方未能按期交付房产,或者买家不能在预定时间内履行购房款支付义务的情形,如经多次通知仍无法在合理期限内完成履约的,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一方均可行使合同解除权。然而,如果当事人之间存在特殊的协议安排,就需要另外进行考量。若发生法律并无明确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并未事先作出约定的事宜,在接到对方的正式书面催告之后,解除权的有效行使期应定为整整三个月。在这个基础之上,如果对方当事人并未发出过任何催告,此时解除权的行使期限将被设定为自解除权产生之日起一年内;若超过此期限仍未采取解约行为,解除权将自动丧失效力。其次,关于赔偿违约金额,即当住房买卖合同中并未列明违约金额或损失赔偿额具体测算依据与方法时,我们可以参照以下标准来确定违约责任:若涉及到逾期支付购房款项,违约方需按照尚未支付的购房总价,以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赔偿金。若交付使用的房屋因逾期而产生相应影响,则按照逾期期间有关监管部门发布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的同一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作为违约赔偿金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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