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拍卖房一房二卖怎么维权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可撤销合同的缔结方以及无效合同的相关方都有权在知晓合同效力之日起的一年期限内,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提出撤销申请,同时,他们还能够主张卖方应承担退还款项及其利息、赔偿经济损失以及最高额不超过其所支付购房款项一倍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房屋买卖合同司法解释全文》第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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