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收据和预售合同能交房契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未签署购房合同时,通常无法申请办理房地产所有权证书。在办理该手续时,请务必提交以下材料: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商品房初始登记证明证书;房屋平面布置图;申请人身份证件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以及房产契税全额缴款凭证及税项减免的相关审批表格。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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