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皋一般购房定金可以退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购房定金退还事宜,在以下特定情况下是可以实现的:当买卖双方按照约定如期履行了各自的义务时,定金应当被视为价款的一部分或者予以全额退还;若由于特殊原因或者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双方无法签署正式的房屋销售合同,且这一结果并非任何一方所能够预见或者控制的,那么在此种情况下,定金亦可获得退还;如果卖家因为自身原因单方面违约,导致交易无法继续进行,那么此时定金可以得到双倍的退还;然而,除上述几种情况之外,其他所有情况下的定金都是不予退还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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