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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购房定金只退一部分怎么办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在法律法规赋予的合理权限之内,买方具有权利与卖方就购房事宜展开公平、公正的商讨,最终通过双方达成共识以决定是否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抑或是在符合已设定好的合同条款及相关法律规定的解除前提之下,及时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以表达退房意愿。当该退房通知书被妥当地递送到卖方手上的那刻开始,商品房买卖双方之间的契约关系即告正式失效并结束。但是,如果不符合约定的退房条件,那么通常情况下是不能够随意提出退房要求的,否则将会面临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自行承担违约金等相关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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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7 11:2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