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儿子房产纠纷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父母离世后,兄弟间对房屋所有权存在争议时,可采取以下法律途径予以处理:依据当前我国法律法规之规定,若出现继承权纷争,则可依照下列步骤进行妥善处理:首先,可以尝试自行协商。在继承权纷争发生之后,相关当事人可以在绝对践行自愿原则的前提下,通过和谐共处、相互体谅的方式,就遗产分割的具体时间、实施方案以及各自应得的份额等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并达成一致意见,进而按照该协议执行遗产分配。其次,可以寻求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协助。人民调解委员会作为一种群众性的社会组织,在继承权纷争发生后,如果有关当事人无法通过自行协商达成共识,那么他们可以选择请求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采用劝说教育的方式来化解矛盾,促使当事人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相互理解、相互退让,最终达成一份各方均能接受的协议。最后,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继承权纷争发生后,如果经过协商仍未能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当事人可以选择不经过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即使经过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仍然无法达成协议,任何一方都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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