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棚改拆迁交房时间延期问哪个部门 |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拆迁期限需要予以延长,应向市、县两级人民政府相应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拆迁许可证所明确的拆迁期限最长期限为1年,如确有必要进行延长,应当在原定拆迁期限届满前的至少15日之内,向房地产管理局提交延期拆迁申请。经过该局严格审查后,如确认可以批准,则可累积延长期限,但最多不能超过总时长的6个月。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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