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延期交房物业有责任吗合法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情况下,购买房产时若出现延期交付现象,并不涉及到法律问题,而仅仅是卖方违反了合同约定。如开发商在收到买方催促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能按期交付房屋,买方有权向卖方索求因逾期交付所导致的相关经济损失;又或者,如果开发商在收到了买方的催促之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依然无法如期交付房屋,并且也未提供任何合法合规的理由来解释其行为,那么买方则有权利单方面解除购房合同,并要求卖方承担所有因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第五百七十七条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