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子预售合同能办理财产保全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房地产开发企业成功开发建设出商品住宅楼之后,只要满足一定的前提条件,该企业便有权利将这些房屋进行预售活动。在此过程中,购买方需与开发商签署相应的《商品房预售协议》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值得注意的是,一旦此类房屋被纳入保全范围之内或涉及到相关诉讼案件,申请人有权向法院提出申请,对已售出的商品房进行保全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诉前财产保全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第一百零二条保全范围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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