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纠纷在哪里打官司好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房地产诉讼的问题,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它被归类于专属管辖的案件范畴之内。所谓专属管辖,这是一种较为特殊的地域管辖方式,其独到之处在于对特定类型的案件,法律明确排除了其他相同级别人民法院对此类案件的管辖权。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与不动产有关的纠纷案件,其管辖权归属应当设定为由不动产所在地区的人民法院负责处理,而这其中包括但不仅限于土地、房屋、水利设施、桥梁等固定不动之物的争议。因此,当涉及到房地产争议或纠纷时,如有必要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之际,原告方必须将诉讼对象指向位于该房地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申诉和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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