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车位开发商违约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车位租赁协议中,单方面违约的行为将会导致另一方当事人有权提出具有合法约束力的违约请求,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这其中涉及到多项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继续执行车位租赁协议;采取适当的补救措施;对受害一方所遭受的实际损失给予合理的补偿及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应承担的其他责任等。
众所周知,任何一方当事人未按照车位租赁合同中所明确规定的义务内容履行,或者在履约的过程中未能达到双方预定的标准,均被视为违反了合同,属于法定的违约行为。违约赔偿金的衡量标准如下:首先,如果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已经达成相关共识,且约定的违约金的金额未超过实际损失的30%,则违约方需依照约定的条件赔偿给受害人;其次,如果违约金的数额过于高昂或者明显低于受损害方所受到的实际损失,此时受损方可以请求由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对该数额适当作出调整。 值得强调的是,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双方还可以在订立合同的时候就预设好某一方违约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或者约定如何计算由于违约而带来的损失赔偿额。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所造成的损失,法院或是仲裁机构可以酌情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反之,若约定的违约金超出了实际损失,那么法院或仲裁机构亦可依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降低此数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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