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不给房本可以退房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情况下,在购买住宅后,购房者不可随意撤回其购买行为。然而,如果在买卖协议中约定的完成房屋产权登记的日期已经超过了整整一年,且此时买方仍然无法办理房产证,那么在此情况下,他便拥有权利申请撤销购买协议或向开发商索取相应的损失赔偿。依照相关法律,如果房地产开发商出于自身因素导致出售方未能在预定时间内完成房屋权属证书的颁发,除非双方在协议中有特别约定,否则,卖方必须对因此给购买方带来的延迟而引起的违约责任负责。因此,尽管没有获得房产证,但只要符合上述条件,购买者仍可依据法律寻求退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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