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没证买房算不算欺诈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开发商未持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而与购房者进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签署,这无疑是构成了欺骗性的行径。根据如上所述的相关法规,购房者有权向法院提出诉讼,以请求确认该合同为无效合同或主张撤销该商品房买卖合同。在此基础之上,若出卖方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蓄意谎称已经具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是向其提供并不真实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信息,从而导致合同效力失效或被撤回、解除的情况发生,那么,购房者便有资格请求归还已支付的购房款项及其相应的利息费用,赔偿其遭受的损失,并且有权要求出卖方承担不超过已支付购房款项一倍数额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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