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这是一个极具争议性的观点。我认为,我们应该在评估定金合同的基础上,进一步签订购买房屋的正式协议。开发商若是拒绝签署这样的协议,就暴露了他们的违约行为,此时,我们就有权利主张两倍于定金的赔偿。在此过程中,当事人之间可以通过书面形式约定一方向另一方支付定金来作为其所拥有的债权的担保手段。若一旦债务人成功执行应尽之义务,那么定金便应当被视作是该商品或服务的付款方式或是原数退还。然而,如果是支付定金的一方未能履行双方商定的义务,那么他们就失去了要求返还定金的权利。若卖家没有按照预定的条件履行其应尽义务时,他们将不得不承担支付定金的双倍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