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有质量问题该找谁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若发现质量问题,建议您首先寻求开发商的协助。在房地产领域中,购房人与开发商之间存在着直接且明确的契约关系。开发商作为商品房生产及销售的主体,须对此类房产的质量负起最终的责任。当开发商向业主作出赔偿时,他们随后将依据具体的质量问题及相关合同条款,追究导致问题产生的责任单位的赔偿责任。
2.若开发商未能给出满意的回应,或者对于其提供的解决方案感到不满,当事人可考虑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提出申请,请求组织专家进行认定,或者联系建设主管部门进行投诉。在此过程中,住户可以自行选择具有法定结构安全鉴定资质的单位,对该房产进行详细的鉴定,所得出的鉴定结果将被视为民事赔偿的有力凭证。 3.如以上措施仍无法有效解决问题,购房者有权根据法律法规以及自身的实际状况,向有关当局提起仲裁,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 保修期内,因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商品房进行维修,致使房屋原使用功能受到影响,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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